10月24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公众平台“平安淄博高新”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4年10月21日,我局接辖区内群众报警称,前期通过高某某代办存入淄博齐商银行的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0月23日立案侦查。当日将嫌疑人路某某(女,59岁,临淄区人)、高某某(女,62岁,高新区人)抓获。
经初步审查,路某某、高某某共谋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将存款回单交于储户后,二人利用持有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造成群众资金受损。二人均非银行工作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日前,一山东本地资讯博主在社交平台发消息称,山东淄博一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查询流水发现,在银行柜面存入银行卡的每一笔钱,存款当天都在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提现。
齐商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国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2月13日,经原银保监会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下辖淄博支行、鲁中支行和西安、济南、滨州、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等10家分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