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界面新闻从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获悉,上期所正式实施优化后的业务规则体系,这标志着上期所规则体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的阶段。
据悉,新规则体系采用“业务管理办法+品种业务细则”的体例,力争实现规则体系的科学稳定、简明友好,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探索一体化对外开放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新规则体系的英文版也同步在英文网站发布。
据了解,今年8月23日,上期所发布了规则体系优化版本的公告,并设置了2个月的过渡期。此次优化充分借鉴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洲际交易所(ICE)、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境外交易所的先进经验,听取了市场各方意见,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多种形式,针对境内外主体开展培训与宣传,帮助市场各方查阅和掌握优化后的规则体系,确保规则的平稳落地,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保驾护航。
此次优化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拆分并重构一般性管理办法,提炼并制定品种细则。
将现行31项业务规则调整为20项管理办法和18项品种细则,一般性规定保留在交易、结算、交割、风控等普适性管理办法;品种相关的参数等个性化内容从现有规则中拆分并调整至新制定的品种业务细则。
未来如需上市新品种或者实现某一品种的国际化,可以仅制定或者修订一项品种细则,从而提高规则制度的稳定性与兼容性。
二是删减规则数量,增强规则制度的简明友好程度。
删除了黄金交割、燃料油交割、钢材厂库等11项品种个性化较强的规则,将其调整至管理办法或者品种业务细则。调整后,现行31项第二层级业务规则减少至20项,极大便利市场参与者查阅。
三是依法完善表述,统一规则名称,实现规则制度的协调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会员、信息管理、指定存管银行和期货品种合约进行文字表述调整。此外,将第二层级所有规则的名称统一修改为“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规则体系的逻辑关系。
在品种细则层面,此次制定的18个品种业务细则条文主要源于各品种合约以及业务规则中拆出的品种个性化规定。市场参与者查阅一项细则,即可掌握该品种的交易、结算、交割、风控等各项参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10月22日,上期所发文称,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融会贯通,狠抓落地见效,准确把握建成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的内涵要义,加压加力加快建成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
加快增强一线监管能力。我国期货交易所将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期货监管的永恒主题,全面落实穿透式监管、全过程监管、深化监管协作等具体工作部署。
加快推进产品研发布局,目前,上期所正紧跟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依托上海新能源产业集群优势,加快研究推出铸造铝合金、液化天然气、胶版印刷纸、瓦楞原纸等品种。